近年來,通江縣電子商務發(fā)展迅速,取得了又好又快的發(fā)展。為了進一步推進我縣區(qū)域電子商務品牌建設,提升我縣特色農產品的品牌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幫助脫貧致富,現(xiàn)公開征集“通江縣電子商務區(qū)域公共品牌名稱(以下簡稱公共品牌)和logo設計方案”向社會有獎征集。
一、組織者
通江縣商務局二處。組織者
巴中甘杰電子商務有限公司
三.征集內容(1)公共品牌名稱1。公共品牌名稱應當具有文化創(chuàng)意,符合互聯(lián)網(wǎng)的特點,具有鮮明的地域特色,體現(xiàn)通江縣的文化內涵和地方特色,簡潔明了,易于記憶和理解,申請人應當說明名稱創(chuàng)意的原因。2.公共品牌名稱的字數(shù)應限制在2-4個字。(2)公共品牌標識1。logo設計必須充分體現(xiàn)通江縣的地域文化特色。2.logo設計應該有新穎的構圖,較強的適用性和較高的知名度。它可用于各種場合和載體,如產品包裝、網(wǎng)站、文件、宣傳材料和媒體推廣,并易于在線和離線推廣。3.設計草案應附有圖形標志和字體的創(chuàng)意文字描述,包括設計圖案和技術文字描述(圖案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模式的概念描述(含義、含義、背景等。)。4、圖形標志和字體設計稿,應附三維、彩色等效果圖,并提供標準顏色和特殊字體設計稿。5.應采用彩色圖形設計,最多不超過3種顏色。設計作品可以用電腦制作或手工繪制,但最終形式是電子版。電子版應以主流圖形格式提交,如JPG、中央數(shù)據(jù)記錄、人工智能、個人數(shù)字助理等。圖案應不小于600800像素,表示標準比例和標準顏色。(三)預防措施1。公共品牌名稱和標志可以是注冊商標,名稱和logo設計作品必須是原創(chuàng),不得侵犯任何知識產權,否則,申請人必須承擔所有法律責任。2.公共品牌名稱和標志必須符合國家工商部門的注冊要求。
3.公共品牌名稱和標識一經錄用,知識產權歸通江縣商務局所有,電子商務公共服務中心和電子商務協(xié)會有權經營和使用。主要用于通江縣優(yōu)質農業(yè)特產品的電子商務銷售。四.提交方式和時間申請人應在2019年11月10日前將作品和聯(lián)系信息打包并發(fā)送至電子郵件地址:lsw@51ganjie.com。熱線:19950670010趙女士訴選擇1。在征集截止日期后,主辦單位將對所有征集到的設計草案進行初選,并確定入圍者進入改選。2.發(fā)布結果:通過通江縣相關媒體發(fā)布,并通知設計申請人。六、該獎項設最佳設計獎一項,獎勵現(xiàn)金5000元,獲獎者必須提供全套VI設計一等獎,最佳創(chuàng)意獎以現(xiàn)金1000元頒發(fā),而獲獎者必須提供全套VI設計熱情參與獎分別給予三人,現(xiàn)金500元,而獲獎者必須提供全套VI設計七世。招標說明1。最終獲獎作品的知識產權屬于主辦單位。申請人不允許在其他地方使用這項工作。一旦被發(fā)現(xiàn),申請人和用戶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作品必須在截止日期之前和之后提交,他們將不參與選擇。3.作品必須是本人(單位)原創(chuàng),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如有侵權,申請人應承擔一切法律責任。4.提交工程應被視為同意本公告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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