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樹立平南旅游業的新形象,提高旅游宣傳的針對性,擴大平南旅游業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決定向社會公開征集屏南旅游口號和旅游形象標識。I .招標要求
(一)旅游口號
1.它充分體現了平南旅游業的整體形象、資源特色和歷史文化內涵,具有很強的吸引力。
2.主題鮮明,有創意,容易理解,朗朗上口,不超過15個字。
3.提供一份書面手稿和一份電子手稿,并注明創造性的文字描述。原則上打印書面手稿。
(二)旅游形象標識
1.充分體現平南旅游的基本特征和文化精髓,內涵豐富,創意獨特,視覺形象生動,構圖簡單明快,易于識別和記憶。
2.提交的稿件為A4紙,帶有彩色插圖,圖形尺寸為10厘米10厘米。樣稿和手工稿均可由電腦制作(注明標準比例和標準顏色),并附有詳細的創意和設計說明。
二,選擇方法和激勵措施
(1)主辦單位邀請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團對所有提交的作品進行評選,并從提交的旅游口號和旅游形象標識作品中分別選出五名入圍作品。宣傳口號和形象標識的最終使用將由屏南縣委和縣人民政府決定,獲獎作品將在媒體上公布。
(2)最終采用的旅游口號和旅游形象標識獎勵5000元,其余8名入圍者每人獎勵2000元。
第三,屈服的方式
(1)郵寄地址:廣西貴港市平南縣旅游局,郵政編碼:537300(請在信封上注明“征文”)。郵箱:pnlyj7831001@163.com。電話:0775-7832360。
(2)截止日期:自發布之日起至2014年12月20日(以郵戳為準)。
四.聲明
(1)作者本人應對版權和版權糾紛等任何法律問題負責。
(2)如果稿件相同或相似,以第一投稿人為準(按張貼當地郵戳的順序)。申請人應該保留他們自己的文件,這些文件不會被退回。
(3)組織者在選擇或擴大提交的作品時,有權進行適當的修改或直接刪除不合適的內容。
(4)屏南縣旅游局對獲獎作品擁有全部權利。
http://www.gxta.gov.cn/Public/Article/ShowArt.asp?藝術_標識=7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