響應國家“一帶一路”政策的號召,我們將繼承和發揚和平合作、開放包容、互學互鑒、互利共贏的絲綢之路精神,推動世界經濟發展。2016年10月12日至20日,廣東省照明協會組織成員企業與趙玉芳同志率領的廣東省政府經貿代表團赴白俄羅斯、羅馬尼亞、塞爾維亞,重點考察了白俄羅斯明斯克“中白工業園”,就建立歐洲照明產業基地和展覽貿易中心進行了實地考察和合作交流。同時,在省政府的支持和幫助下,與明斯克、布加勒斯特和貝爾格萊德市政府達成協議,計劃從明年起在上述城市舉辦“國際照明文化節”。
因此,為了更好地宣傳和展示“國際照明文化節”的品牌形象,提升國際照明文化節的知名度,從現在開始,廣東省照明協會專門向社會征集“標識和口號”的設計方案。
一、征集內容:國際燈光文化節“標識、口號”設計方案。
第二,征集時間:即日起至2016年12月15日截止投稿。
三.征集對象: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組織或個人均可參加。
四.作品要求
1.易于識別,構思新穎,象征性強
2、簡單美觀,寓意深刻,藝術性強
3.緊跟“國際照明文化節”主題,設計師應充分考慮其實現的可行性。
4.LOGO包括LOGO和中英文字符;標語包括中文和英文。
V.應征人承諾:
1.申請人保證其向協會提交的申請方案是獨立完成的,申請人擁有未公開發表和使用的版權。
2.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符合要求的申請計劃,協會不退回申請計劃。
3.提交建議書時,申請人必須按要求簽署文件,如《承諾函》、《授權書》和《應征人填報表格》。
4.協會有權利用本次征集活動中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方案以及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和資料組織和選擇申請標志和標語的設計方案,并可以對提交的方案、信息和資料進行改進、加工和再創造。在進一步設計和修改后,作品的知識產權將會轉移給協會。
5.協會有權選擇一個或多個申請方案或未能選擇最符合國際照明文化節特點的標志和標語設計方案。協會也有權通過結合申請方案中的所有想法來形成最終的設計方案。
6.協會有權從申請方案的選定創意人員中選擇設計團隊成員。
7.申請人知道,參加本次征集不會給予申請人進行商業宣傳和市場開發的權利和機會。
8.申請人有義務對其從參與本次征集活動中了解到的國際照明文化節未公開的信息和資料保密。
9.申請人理解待簽署的文件及其條款和條件是協會和國際照明文化節的國際承諾和其他義務的傳達和實施。
六.作品提交方式:
所有參賽作品都必須是Psd/Cdr/Ai格式的電子文件,并附有Word/PPT/PDF格式的創意設計概念,文件夾按作者姓名和聯系信息進行壓縮和打包,然后發送到gd_light@163.com。
所有提交申請的申請人應被視為同意并遵守本通知中所列的承諾和規定。
七.活動評選及獎勵
1.申請人提交了申請計劃,該計劃是由協會組織的專家以非公開方式選定的。
2.評選結果將于12月25日后在官方網站上公布。
3.獎勵措施:一等獎1項,二等獎3項,三等獎10項。一等獎10000元,二等獎2000元,三等獎500元。設計方案已經選定,沒有重大變化的申請人將在12月30日的國際照明文化節全球啟動儀式上受到表彰。
附件1: 《承諾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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