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碑林區是古城文化和現代文明精華的集散地,以國內外著名的“碑林”命名。這里有震驚世界的歷史遺跡,承載著一個城市的古老和歷史;這里有千年書院和著名的寺廟,講述著一個城市的文明和興衰;這里有充滿生機的街區和拱門,詮釋著城市的特色和節奏;這里有四通八達的現代化商業和便捷交通;在這里,見證一個城市的千年發展與繁榮,期待一個城市的輝煌與夢想;在這里,歷史的精華、文化的靈魂和市場的繁榮被整合成一個場景、一條街道和一條小巷.
為提升碑林區旅游形象,全面提升、提升碑林區旅游在全社會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豐富碑林區旅游文化內涵,碑林區旅游局正在向全社會征集“碑林區旅游形象LOGO和宣傳口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內容收集碑林區旅游形象LOGO、宣傳口號
第二次收款日期為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30日
3.征集范圍是全國性的,對組織和個人沒有限制。
4.招標要求1。帶有形象LOGO和宣傳口號的設計作品可以組合或單獨提交。作品需要體現“碑林旅游”的特色,內涵豐富、主題鮮明、創意新穎、古樸大方、色彩鮮明、藝術感染力強,能夠充分體現碑林地區的旅游特色。
2.圖像LOGO具有很強的可識別性和視覺吸引力,公眾認知度高,圖案結構便于廣泛推廣、應用和印刷。它適用于各種載體和環境的生產和應用,并能以不同的比例清晰顯示。設計作品可應用于圖像墻、t恤、禮品袋、小冊子等。
3.形象LOGO設計作品必須是矢量圖,應標明標準比例和標準顏色,具有延展性,適合動畫和Flash創作,便于紀念品或禮品的設計和制作。
4.圖像LOGO作品以電子稿的形式提交,作品設計圖案的電子版應包含兩套:第一套為jpg格式,設計精度應在300dpi以上;第二套是原始工程文件,如ai格式、cdr格式或psd格式;宣傳口號作品和創意文案描述都是word格式的文檔。
5.投稿人不得在稿件上做任何能識別投稿人身份的標記。
五、發布平臺本公告通過《中國旅游報》(xi晚報)、陜西Xi安北林區旅游網、北林旅游官方微信、北林旅游官方微博等渠道發布。具體活動信息和報名表格可通過官方網站“Xi安北林區旅游網”(http://www.bllyj.gov.cn/)、官方微博“北林游”和官方新浪微博“Xi安北林旅游”查詢。
6.提交方法1。請將提交的作品以電子郵件形式提交,并注明“Xi安北林區旅游形象標識及宣傳口號”。
提交電子郵件:qlyj@beilin.gov.cn
電話:029-89625516,029-89625517
聯系人:與張拳
2.提交的作品應附有一份500字以內的創意副本描述,并填寫活動登記表(詳見官方網站)
3.提交的作品必須在2016年8月30日18: 00前提交至碑林區旅游局指定的電子郵件地址。
7.評選程序征集結束后,將邀請省、市、區旅游部門的專家和Xi市設計聯合會的專家組成評選委員會,對征集到的作品進行評審,選出一批入圍作品,最后投票確定一件入選作品作為碑林區旅游形象的LOGO標志和宣傳口號。入選作品的作者與碑林區旅游局簽署了征集和轉讓LOGO版權的承諾書。評選結果發布在陜西xi安北林區旅游網、碑林官方微信和森林官方微博上
2.一等獎一名,每人獎勵人民幣10,000元;二等獎各兩個,獎金5000元/名;三等獎各3個,獎勵人民幣1000元/名;10個優秀獎,獎勵人民幣300元/名;100名決賽選手將被授予榮譽證書。
3.個人所得稅由獲獎者自行承擔。
九特別聲明1。作品的所有內容必須是原創的,以前沒有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不得與他人以前獲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識產權。抄襲、借用等侵權行為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2.作品產權歸屬:獲獎作品的所有知識產權在主辦單位支付獎金后歸北林區旅游局所有。北林區旅游局有權修改、使用、許可、公布和展示。
3.作品內容相同,以第一投稿人為準(順序根據郵件發送時間確定)。
4.所有申請概不退還。請保留你自己的文件。
5.活動主辦單位保留對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主辦單位對不成功的作品不做任何解釋。
6.本活動的參與者被視為同意上述聲明的內容。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69717762ve
注:請查看并下載http://www.bllyj.gov.cn/碑林區旅游形象標識及口號征集活動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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